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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将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
作者:互联网 时间:2016/4/26 阅读:982次

根据《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》,上海将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,建立统一的城乡户口登记制度。同时,调整并逐步完善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、卫生计生、就业、社会保障、住房、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。

若干意见还明确要求“深化完善积分落户政策”。上海将在完善居住证、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、直接落户政策的基础上,逐步建立积分落户政策。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,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、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,合理设置积分分值。按照总量控制、公开透明、有序办理、公平公正的原则,对达到规定标准条件的人员,可以申请上海常住户口。

在提升公共服务方面,上海还将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制度,形成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。居住证持有人按照规定享有义务教育、社会保险、住房、基本公共卫生、计划生育、证照办理、资格评定等服务待遇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升,逐步提高服务项目的保障标准,稳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覆盖范围。

若干意见明确,上海将严格控制人口规模,综合解决人口总量、结构、布局问题,坚持权责对等、梯度赋权,以“合法稳定就业、合法稳定居住”为基础,健全梯度化公共服务供给机制,发挥居住证凭证享有公共服务的主渠道作用。根据相关规划目标,上海的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2500万以内,同时,建立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。

来源:互联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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