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09年“十·一”国庆节放假的通知
作者: 时间:2009/9/29 阅读:1530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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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区府办通知精神,现将国庆节、中秋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2009年国庆节、中秋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8日放假,共8天。其中,10月1日(星期四)、10月2日(星期五)、10月3日(星期六)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,10月4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;10月3日(星期六)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(星期一)、10月6日(星期二),9月27日(星期日)、10月10日(星期六)公休日调至10月7日(星期三)、10月8日(星期四)。9月27日(星期日)、10月10日(星期六)上班。
特此通知。 |
来源:优活利